近日,学部青年教师孙瑞玉在《教育研究》(2020年第5期)发表“舍勒价值伦理学中的‘榜样追随’及其教育意蕴”一文。
该文认为,“榜样教育”是教育实践的常用方式,“教育者应当如何通过榜样教育来引导学习者(去好地)生活”是榜样教育必须回答的基本伦理问题。此问题既关系榜样教育的目的澄清,又关系其路径设计。但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对此问题的关注和反思不足。舍勒(Scheler, M.)通过现象学的本质直观,将榜样归于人格并阐明榜样追随是人格生成的重要时机,从而赋予榜样根本性的理论地位。舍勒的价值伦理学包含对榜样教育基本伦理问题的完整回答:教育者应当通过榜样教育引导学习者追随榜样并在榜样追随中实现人格生成。榜样教育的原发机制是促成学习者的榜样追随。榜样追随以“爱”为原发动力,以“同思同构”为本真状态,以“人格生成”为根本朝向。基于此,学校榜样教育实践可以通过审慎思考榜样、教师、学生三者的关系,悉心呵护学生爱的能力,躬亲引领学生投身与榜样同思同构的状态,敏于体察师生的人格生成进程来构建一条现象学伦理学的榜样教育路径。